一、崗位職責:
1、認真貫徹執行《藥品管理法》等有關藥品管理方針政策,按g、s、p規范門店工作,對門店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負具體責任。
2、不斷學習、充實自我。定期組織
培訓,并行之有效。
3、貫徹執行總辦各項管理制度,不得自行購藥,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質量指示制訂相應的措施,嚴格執行并傳達落實。
4、負責門店排班,日常事務的分工管理,協調各部門的關系并指導相關工作。
5、負責協調質檢,駐店藥師做好藥品的質量監督工作。督查效期藥品,及時處理門店質量投訴,對門店藥品質量負相關責任。
6、遵守物價部門下發的藥品價格體系,保證上柜商品明碼標價,價格標簽填寫齊全,及時有效的對本店商品價格開展自查工作。
7、貫徹執行規范服務,處理解決門店糾紛。
8、保證門店
財務出入相對平衡,對利潤負責。
9、負責門店商品計劃的核實與傳遞以及單據、日報表的保管,負責門店辦公用品計劃的申報與領發。
10、上傳下達,協調管理層與執行層間的關系。
11、不計較個人得失,能吃苦耐勞,工作認真細致,條理清楚,堅持原則,責任心強,懂
市場營銷,熱情穩重,有主人翁意識。
12、積極完成上級交待的
其他工作。
13、處理好周圍商家及有關部門的關系,協調好本店內部
員工關系,依靠員工,關心員工,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。
14、認真推行文明經商,規范服務,爭創各種榮譽稱號,提高門店的社會信譽度。
15、迅速處理好突發事件,如火災、停電、盜竊、搶搶劫等